30 09 2024 11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112年10月1日至同年10月31日)下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9月中旬陸續寄送,提醒民眾如期繳納若已辦妥約定轉帳繳納者, 請於113年10月
13 09 2024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第67條第3項規定,以當年度前6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依同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試算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並計算暫繳稅額者,免依同法第43條之3營利事業受控
11 09 2024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之成本、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其他直接必要
10 09 2024 中秋節將至,營業人採購禮品或以自行產製的貨物餽贈客戶或員工,係屬交際應酬或酬勞員工,依營業稅法規定,所取具進項憑證之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營業人注意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