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封閉或供設攤營業,應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之騎樓供公共通行使用,依規定不課徵房屋稅,如果將其封閉或擺攤營業等變更用途,應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說明,為了維持租稅公平性,該局會派員定期實地清查轄區內房屋增改建及變更使用之情形,一旦清查發現,民眾將自家騎樓裝設鐵門或以其他方式封閉使用或擺攤營業,不符合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免徵房屋稅之情形,將依規定依其實際使用情形按住家或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原本供營業使用或封閉騎樓,如已恢復供公共通行使用,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房屋稅減免,以維護自身權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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