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縮減營業面積,納稅人可申請減徵房屋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營利事業停歇業、營業面積縮減變更為空置未使用,或飯店旅館業受疫情影響關樓停用面積,房屋稅可由營業用稅率3%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於空置或關樓停用期間可節省3成房屋稅款。
 
該局進一步表示,如有上述情形,納稅義務人請於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內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變更日期在變更月份15日以前者,當月份適用變更後稅率;在變更月份16日以後者,自次月份起適用變更後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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