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旱災限水影響營業收入之查定課徵營業人,得申請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


  中區國稅局表示,因應經濟部自110年4月6日起於苗栗、臺中及彰化部分地區實施分區供水措施,國稅局主動派員瞭解查定課徵營業人營業收入受影響情形,覈實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減輕營業人負擔。

  查定課徵營業人如受旱災限水影響,致無法營業或營業收入減少,得向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暫停營業,或可申請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另國稅局也會主動派員瞭解轄區洗車、洗衣、美髮及餐飲等業者受影響情形,依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第

  為協助查定課徵營業人申請調減查定銷售額,國稅局除提供「查定課徵營業人因旱災影響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申請書」填寫申請外,亦置於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營業稅/營業人e站式服務專區/營業稅)下載使用,亦可利用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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