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2月5日止,請多使用網路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勢稽徵所表示,113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2月5日止。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行為之受託人如期完成申報,以免逾期申報而受罰。
該所說明,現行憑單申報可採用網路、媒體或人工方式辦理,其中網路申報除了便捷省時,又能節能減碳,請多加使用。以網路申報者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
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申報系統,透過網際網路傳輸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並完成申報。此外,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有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之各類所得時,除逾期申報案件外,均可使用網路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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