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條文修正草案


今(29)日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下稱本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
 
財政部說明,本條例第12條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延長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措施5年至118年12月31日。 
 
二、不再延長購買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以下合稱非電動公共汽車)免徵貨物稅措施之實施期間,至電動公共汽車則依現行本條例第12條之3規定免徵貨物稅。
 
財政部表示,考量我國將邁向超高齡社會,為鼓勵民間單位捐贈及營運單位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照顧身心障礙者、行動不便人士行的需求,參據衛生福利部及交通部意見,延長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年限5年。另配合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且電動公共汽車均已低底盤化,購買非電動公共汽車免徵貨物稅措施已達階段性目標,為避免非電動公共汽車與電動公共汽車同享免稅優惠,無法發揮鼓勵客運業者新購電動公共汽車之功能,影響公車全面電動化政策推動期程,不再延長公共汽車免徵貨物稅之實施期間。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上開本條例第12條修正案有利建構無障礙友善乘車環境及達成2050淨零排放政策目標,該部將於修正公布後加強宣導,確保納稅義務人退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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