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大型車汰舊換新減徵稅額以應徵稅額為限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防制老舊大型柴油車污染,改善空氣品質,自106年8月18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報廢符合規定之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並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減徵新臺幣40萬元,但應徵稅額未達新臺幣40萬元者,減徵稅額以應徵稅額為限。
該局說明,已經向國稅局提出前揭車輛汰舊換新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款之車主,如欲查詢辦理進度,可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熱門連結(或稅務資訊)/汰換舊車購買新車減徵貨物稅/老舊大型車報廢換購新車減徵貨物稅專區/消費者進度查詢」(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 )查詢,可隨時掌握退稅進度及退稅款入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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