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
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今(112)年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11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維持法定申報期間1個月,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109年至111年因適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為疏解人潮,避免所得稅申報成為防疫破口,財政部乃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延長所得稅申報期間為2個月,屬因應疫情之權宜措施,今年隨疫情趨緩,申報作業回復常軌,維持法定申報期間1個月。
該局指出,為協助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政府今年賡續提供各項便民服務措施,包括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服務、稅額試算、網路(手機)報稅、多元認證機制及多樣化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如受疫情影響、屬經濟弱勢者或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等情況,致無法於結算申報截止日前完納所得稅捐者,可於112年5月31日前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郵寄或臨櫃等方式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無論應納稅捐多寡均得申請,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國稅局將從寬受理,以紓解納稅義務人資金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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