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式填具「投保申請書」及「加保申報表」各2份,除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外,並分別檢附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下列證件影本及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各2份:
1. 工廠應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無工廠登記證者,得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礦場應檢附礦場登記證、採礦或探礦執照。
3. 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應檢附登記證書。
4. 交通事業應檢附運輸許可證或有關證明文件。
5. 公用事業應檢附事業執照或有效證明文件。
6. 公司、行號應檢附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7. 私立學校、新聞、文化、公益、合作事業、職業訓練機構及各業人民團體應檢附立案或登記證明書。
8. 其他各業應檢附執業證照或相關登記、核定或備查證明文件。
9. 本國籍家庭幫傭、褓姆應檢附僱傭證明及受僱勞工身分證影本,外籍家庭幫傭、監護工應檢附聘僱許可文件及聘僱外國人名冊影本。